標題: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與報備制度 | ||
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與報備制度(試行) 為規(guī)范我院學生外出活動管理,保障學生人身財產(chǎn)安全,保障學院正常教學生活秩序,根據(jù)《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結合我院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 第一條 學生外出活動主要是指學生在校學習期間,利用節(jié)假日、雙休日和其它課余時間走出校門的社會活動,包括 1.教學組織學生參加的畢業(yè)實習、專業(yè)見習、教學實踐等活動。 2 ……(快文網(wǎng)http://www.hancun.net省略312字,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)……
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時,要明確外出活動的事由、地點、時間、人數(shù),主要負責人和有關帶隊教師、交通工具、聯(lián)系方式、住宿安排、安全措施、活動計劃和應急預案等,并在工作流程序中詳細描述。 第五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結束后,活動組織者要及時完成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工作流反饋程序,詳細總結活動開展情況并予以報備。 第六條 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,組織者要對學生進行至少一次以上的集中專項安全教育,嚴格落實“定組織、定人數(shù)、定路線、定范圍、定責任”等要求,定時向?qū)徟块T匯報活動安全情況。 第七條 學生參與經(jīng)過審批的外出活動過程中,應遵守國家法律,遵守校紀校規(guī),遵守集體活動的作息時間,遵守公共場所的基本行為準則,尊重當?shù)氐娘L俗人情;不得私自單獨超出活動范圍活動。如發(fā)生違法違紀等問題,依照相關規(guī)定給予紀律處分。 第八條 組織學生活動若使用交通工具,.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,簽訂責任協(xié)議,租用的車輛必須是有正規(guī)的營運執(zhí)照、證件齊全的客車和司機。 第九條 應急處置 1.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過程中,如不慎發(fā)生意外事故,要樹立“救人救急第一”的思想,及時組織搶救傷員,將事故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。 2.一旦發(fā)生安全事故,必須在第一時間迅速上報,不得瞞報、誤報。主要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(xiàn)場,親自組織指揮,處理事故。 3.積極 ……(未完,全文共1348字,當前只顯示811字,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。收藏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與報備制度) 上一篇:問責條例黨課講稿:嚴以問責,強化監(jiān)督 下一篇:三代型日光溫室標準化示范點建設項目實施方案 相關欄目:學校 大學生 教育 創(chuàng)建活動 規(guī)章制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