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受處分干部重新使用的建議 | ||
受處分干部重新使用的建議 黨員干部受到處分后,如果不及時進行跟蹤教育管理,很容易讓這些干部“迷失方向”或“再入歧途”,從“亂作為”變成“不作為”,這種消極的“負面情緒”,也會影響整個干部隊伍精神狀態(tài)和工作作風。堅持嚴管厚愛相結合、激勵約束并重,建立完善受處分干部重新任用 ……(快文網http://www.hancun.net省略230字,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)……
二是嚴格把好“工作實績關”。堅持將審核關口前移,組織人事部門在考察動議干部之前,針對受處分干部的犯錯性質、動機原因和輕重程度等情況,進行認真梳理、分析研判,細致劃分為“重新任用”“提拔重用”“不予重新任用”等3個等次,確保推薦使用的干部有理有據,既不搞“一棍子打死”,也不搞紀律“松綁”。將干部處分后的工作實績表現作為干部能否重新任用的重要依據,對在基層一線工作崗位或急難險重崗位上表現突出,取得突出成績,并得到上級領導認可的同志,影響期滿后大膽推薦使用。對處分影響期滿,雖能夠取得一定工作成績,但當時犯錯主觀意識強,造成較大影響,且受到重處分的干部不予重新使用。旗幟鮮明地為負責者負責、為擔當者擔當、為干事者撐腰。 三是嚴格把好“群眾口碑關”。充分做好受處分干部群眾評價工作,根據日?己 ……(未完,全文共995字,當前只顯示599字,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。收藏受處分干部重新使用的建議) 上一篇:在首屆“企業(yè)財富論壇”上的致辭 下一篇: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報告 相關欄目:干部 公務員 組工 組織講話 黨會報告 調研報告 計劃規(guī)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