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關于深化基層黨風政風“清潔行動”推進“微腐敗”專項治理的意見 |
關于深化基層黨風政風“清潔行動”推進“微腐敗”專項治理的意見 為進一步凈化和維護基層政治生態(tài),深入貫徹l__會議、中央紀委十八屆七次全會、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、省委九屆二次會議精神和市紀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精神,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,按照**市委及局黨組的安排部署,集團公司黨委決定進一步深化基層黨風政風“清潔行動”,開展“微腐敗”專項治理(以下簡稱“專項治理”)。現(xiàn)提出如下意見: 一、專項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則、目的意義 發(fā)生在職工群眾身邊的“微腐敗”問題,損害著企業(yè)和群眾的切身利益,破壞著集團公司政治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降低了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,侵蝕了黨的執(zhí)政根基。中央紀委十八屆七次全會、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、省委九屆二次會議和市紀委十三屆七次全會作出了部署,要求嚴肅查處發(fā)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。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、機關各部室要深入學習貫徹_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充分認識到“微腐敗”的嚴重性和危害性,迅速把思想行動統(tǒng)一到中央和省、市委、局黨組的部署要求上來,堅持以解決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和主抓手,以壓實集團兩級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為根本,以自查自糾、認錯改錯為先導,以嚴肅查處、強化問題為保障,以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(tài)為目標,集中開展“微腐敗”專項治理,著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、向縱深發(fā)展。通過集中治理,要使職工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得到有效遏制,集團公司兩級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明顯增強,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發(fā)展環(huán)境明顯優(yōu)化,職工群眾對正風反腐獲得感和滿意度明顯提 ……(快文網(wǎng)http://www.hancun.net省略1103字,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)…… (二)增強黨內監(jiān)督實效。認真貫徹落實《黨內監(jiān)督條例》,發(fā)揮好集團黨委全面監(jiān)督、集團紀委專責監(jiān)督、紀檢監(jiān)察部、黨群工作部職能監(jiān)督、黨的基層支部日常監(jiān)督、黨員民主監(jiān)督作用,著力構建各負其責、密切協(xié)調的黨內監(jiān)督體系,形成齊抓共管、齊頭并進的黨內監(jiān)督合力。集團公司紀委作為黨內監(jiān)督專責機關、管黨治黨重要力量,要找準職責定位,推動集團黨委切實履行加強領導、全面監(jiān)督職責,運用好“四種形態(tài)”特別是第一種形態(tài),督促黨群工作部、紀檢監(jiān)察部、基層黨支部(總支)自覺種好“責任田”。配齊配強基層黨支部(總支)紀檢委員,增強黨內監(jiān)督實效。 (三)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。把問責作為重要抓手,層層傳導壓力,層層夯實責任。嚴格落實《**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領導干部責任追究辦法(試行)》文件精神,堅持“一案雙查”,既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,又查相關領導的責任;既查兩級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,又查集團紀委、紀檢委員落實監(jiān)督責任不力的問題。對職能部門日常管理不嚴、監(jiān)管工作不力而導致管理的資金、項目、事務問題頻發(fā)、多發(fā)的,嚴肅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的監(jiān)管責任。對專項治理工作不負責任,突出問題整治不力、自查自糾走過場應發(fā)現(xiàn)未發(fā)現(xiàn)、應整改未整改,以及查處問題不認真、責任追究不到位,隱瞞不報、壓案不查等問題,嚴格依紀依規(guī)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。 四、時間安排 (一)深入開展自查自糾(2017年4月中旬至6月9日) 各基層黨支部(總支)要履行政治責任,發(fā)揮政治功能,堅持“懲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方針和“自查從輕、被查從嚴”的原則,通過“自己找、群眾提、同事幫、領導點”等方式,集中利用近兩個月的時間開展自查自糾,給有問題的黨員、干部知錯、改錯的機會。 1、召開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專題會。組織學習貫徹全市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及相關政策,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治理的重大意義,搞清楚開展專項治理的主要任務、方式方法和時間安排等,研究部署具體落實措施。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聚焦治理重點,結合分管部門、分管單位實際,指導基層單位主動查找重點問題,深刻剖析問題成因,分列問題清單。同時,要根據(jù)工作分工,明確每名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、分管單位的監(jiān)管責任,加強對所管理的機關部室、基層單位開展專項治理的督促指導。 2、開好黨支部(總支)專題會議。集團公司所屬各總支、支部要注重依靠黨內生活解決問題,組織召開黨支部(總支)專題會,本著有則改之、無則加勉的態(tài)度,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全面對照專項治理重點問題,認真查找問題,積極整改糾正。基層黨支部(總支)書記要動員黨員干部認清形勢、珍惜和把握好組織給的機會,引導黨員干部向組織如實說明情況。 3、開展談心談話活動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黨組織隸屬關系,采取“面對面”的方式,集團黨委書記要約談下一級黨總支(支部)書記,集團紀委書記要約談下一級黨總支(支部)委員,總支(支部)書記要約談每一名黨員。在約談過程中,向約談對象通報治理“微腐敗”的形勢任務,講清對有問題黨員干部處理的具體政策,要求約談對象如實填報《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》,對是否存在“微腐敗”問題進行自查自糾,簽訂《承諾書》并作出鄭重承諾,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如實上報自查自糾情況。 4、集中開展談話函詢。在自查自糾期間,集團公司紀委要梳理一批反映基層黨員、干部輕微違規(guī)違紀、反應問題比較模糊、可查性不強、或反映的問題歷史比較久遠的問題線索,經(jīng)集體排查后,對適用采取談話質詢方式處置的,督促被反映干部主動說明情況、提供證據(jù)材料,并經(jīng)所在黨支部(總支)主要負責人審簽后及時反饋。 5、主動糾正整改。按照“分級負責、邊查邊改、立查立改、整改到位”的要求,對自查自糾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匯總,列出問題清單,制定整改方案,建立整改臺賬,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,并實行銷號管理;發(fā)現(xiàn)黨員干部重大違規(guī)違紀問題線索,應及時移交集團紀委。有問題的黨員干部要主動改錯,主動退繳違規(guī)違紀款物,書面說明情況,經(jīng)本人簽字后一并上報。要對自查自糾中形成的清單、臺賬、整改報告等資料進行統(tǒng)一管理,經(jīng)集團兩級黨組織黨委(黨總支、支部)書記、紀委書記(紀檢委員)簽字背書后,層層匯總、逐級上報,作為從輕減輕處理以及責任倒查的依據(jù)。對主動查找和糾正問題的依紀依規(guī)從輕、減輕或免于處理,不主動查找、拒不糾正的要從嚴、從重處理。 (二)集中開展監(jiān)督檢查(2017年6月10日-12月10日) 一是拓展問題線索渠道。嚴格落實《****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訴舉報受(處)理工作制度(試行)》,通過設置舉報箱,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,搭建微信舉報平臺,廣泛公布和宣傳舉報反映問題的渠道,接受職工群眾對“微腐敗”問題的舉報,深挖細刨“微腐敗”問題線索,完善和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及時受理和查處黨紀政紀方面的投訴舉報。集團公司員工投訴舉報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: 1、 信函或來訪舉報:; 2、電話舉報:; 3、郵箱舉報: 4、微信舉報: 二是加大執(zhí)紀審 ……(未完,全文共5956字,當前只顯示2868字,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。收藏關于深化基層黨風政風“清潔行動”推進“微腐敗”專項治理的意見) 上一篇:副縣長述職述廉述效報告 下一篇:市住建局檔案管理工作自查報告 相關欄目:鄉(xiāng)鎮(zhèn)社區(qū) 七一黨建專題 后勤 計劃規(guī)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