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 |
**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 根據國家、省、市有關部門關于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,為進一步規(guī)范**縣中小學(含縣高和職高,以下簡稱“學!保┬7芾,特制定本辦法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主要目的。明確管理職責、規(guī)范選用程序、確保校服質量、防范廉政風險。 第二條校服釋義。校服是體現校園文化特色、便于學校教育管理、款式色調相對固定、用于學生統一穿著的服裝。 第三條基本原則。遵循屬地管理、學校主導、自愿征訂、多方參與、公開招標的原則。 第四條 適用范圍。本辦法適用于**縣各級各 ……(快文網http://www.hancun.net省略438字,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)…… 第十一條征訂次數。校服征訂學段分為小學學段、初中學段、高中學段(含縣高和職高),原則上只在學段起始年級集中征訂一次,根據需求適時補訂。小學學段可根據實際,集中征訂不超過兩次(一年級和四年級)。 第十二條 組織實施。學校應統籌校服征訂前期工作、校服征訂招標工作、校服征訂售后工作。制定前期工作方案,組建校服選用組織,實施校服公開招標,督促做好售后服務(具體征訂流程見附件1)。漁洋關城區(qū)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實施,其他鄉(xiāng)鎮(zhèn)學校校服征訂由中心校組織實施。 第十三條合同簽訂。合同由學校、中標校服供應商、校服選用組織代表(3人以上家長家委會成員,原則上每班不少于一名學生家長)三方簽定(合同范本見附件2)。每輪招標合同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。 第十四條收費方式。校服費用的收取和支付應按照學校家長委員會的財務制度要求,由校服選用組織負責督促家長代表收取和支付,采取雙人管理的要求,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度及時支付,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學校對其收付行為進行監(jiān)督,并定期公開財務收支。 第十五條 紀律要求。學校不得強制征訂校服,不得違規(guī)操作,不得在校服費中違規(guī)列支教師勞務費、檢驗費等費用,不得收受校服供應商回扣、攤派和強行捐贈等。 第四章 質量要求 第十六條質量標準。高中和職高學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技術指標必須符合GB18401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的要求,小學和初中學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技術指標必須符合GB31701《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的要求,同時校服質量還應符合GB/T31888《中小學生校服》等明示的產品標準。 第十七條 質檢要求。學校督促校服供應商按照規(guī)定,每一款式密封留存8件檢驗樣品,由學校相關部門統一保管,用于校服質量監(jiān)測。 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,即校服生產企業(yè)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、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,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; ……(未完,全文共1891字,當前只顯示1138字,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。收藏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) 上一篇:關于河道采砂情況的調查報告 下一篇:“理論學習、政治素質、能力本領、擔當作為、工作作風、廉潔自律”六個方面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發(fā)言材料 相關欄目:教育 學校 大學生 管理 計劃規(guī)劃 規(guī)章制度 |